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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巩固脱贫成果政策清单(2022年3月)

来源: 2022-05-12 18:35:36

江陵县巩固脱贫成果政策清单
        2022年3月
序号 帮扶
政策
保障对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及咨询电话
1 教育
资助
脱贫户 1.县内就读: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县内就读,在入幼儿园当年8月31日前(含)年满三岁的,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及以上在读且拥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1250元;高中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同时减免学费;中职一、二年级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同时减免学费(含三年级)。以上资助均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2.县外就读: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县外就读的,由学生学籍所在地按当地标准落实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县外未落实资助的,由我县予以补充资助。
教育局
(4709453)
王  旺
17386376326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1.县内就读:对在江陵县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一、二年级)学校就读的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脱贫户)家庭子女,除小学、初中非寄宿生外,可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向学校自愿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对《申请表》中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学校通过信息对比、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逐一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后给予资助。资助标准:幼儿园1000元/年、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高中2000元/年、中职2000元/年,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2.县外就读:依照当地学生资助的政策规定向就读学校申请。
2 雨露
计划
脱贫户和风险点未消除的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风险点未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人每年补助资金50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每季发放2500元。 乡村振兴局(4729588)            余  力                          17398240062
3 健康
帮扶
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1.差异化资助参保。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按个人缴费部分90%给予资助;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个人缴费部分50%给予资助;2022年“三类对象”和脱贫人口政策资助参保200元;“三类对象”2023年、2024年个人缴费部分按照50%给予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2023年、2024年分别按2021年个人缴费资助标准的50%、30%给予资助,2025年起不再享受政策。
2.新医疗政策。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票制结算”。基本医疗市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住院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救助不设起付线,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起付线为1500元。救助起付线以上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费用特困人员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70%,“三类对象”救助比例60%。住院救助年度限额为8万元。门诊慢性病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经认定为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的,在基本医保门诊慢病限额内救助到80%。年度限额为1万元,与住院救助共用年度限额。倾斜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费超5000元以上部分,再给予90%的倾斜救助,年度限额3万元。严格遵循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原则,农村低收入人口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不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倾斜救助政策。
医疗保障局
(4737499)
谢  乐
13507259772
4 危房
改造
脱贫户和易致贫返贫户 1.C级危房改造。中省补助六类对象当中的特困户(建档立卡脱贫户)每户不超过10000元,困难户不超过8000元,县级补助每户不超过5000元。
2.D级危房改造。中省补助六类对象当中的特困户(建档立卡脱贫户)每户不超过30000元,困难户不超过20000元,县级补助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每户补助不超过20000元。对于缺乏自筹资金能力的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4000元,兜底户房屋产权为村集体所有且只享受房屋使用权。
3.D级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附属设施不计入建筑面积。1-2人户可达40-60平方米;2人户以上人均面积超过25平方米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降低各级补助标准,人均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取消补助资格。
住建局
(4736737)
万   龙
15926571170
5 就业
帮扶
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1.公益性岗位。各乡镇(管理区)可因地制宜,开发生态保护环境卫生、道路养护、自然资源管护、扶贫养老护理、留守儿童看护、扶贫知识宣传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在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三类对象”均可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三类对象”;补贴标准:750元/月/人。
2.村级公益性岗位。2022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工资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
3.就业培训。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合格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生活费补贴为23元/天/人。
人社局
(4734391)
刘晓俊
18062348038
6 小额
信贷
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1.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2.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3.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必须将贷款资金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产业和项目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金融办
(4730699)
阮金花               13872369024
7 残疾人两补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民政局
(4729655)             顿  鹏                       13797556245
8 兜底
保障
家庭困难农户 1.农村低保。对符合农村低保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低保金。
2.特困供养。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和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248元。
3.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符合政策的,以我县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按一定倍数发放临时救助金。
民政局
(4729195)                            曾精华                1333973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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